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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於蘭州政府部門和蘭州石化之間的糾葛,必須要回到法治軌道,才能解決好問題
  □楊濤
  近日,甘肅省蘭州市有關部門向媒體發佈通報稱,直指中石油蘭州石化作為央企,不履行社會責任,要求其向蘭州市人民道歉,措辭之嚴厲為歷年所罕見。在這份名為《中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屢次排污,社會責任何在》的通報顯示,去年八月至今,該公司連續發生四起環境污染事故,其中兩起是乙烯側漏著火和氨氣泄漏,另兩起則是因設備故障導致火炬氣冒黑煙(1月11日《中國經營報》)。
  如果蘭州有關方面的確是從防治環境污染,維護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,發表這樣的通報,不但無可厚非,而且我們還要為他們送上掌聲。但是,如果出於其他目的,通過所謂的批評來迫使企業就範,以滿足政府的要求,這樣的選擇性執法就值得商榷與反思,當地政府就該好好考慮一下自身的定位。
  按道理來說,作為行政執法部門和環境監管部門,對於蘭州石化的違規行為,特別是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,必須嚴格執法,不能因為是納稅大戶就網開一面。所以,區區的所謂批評性通報,對於當地政府來說不算什麼嚴厲措施,甚至可以說姍姍來遲,我們倒想問,當地政府以前在乾什麼了?政府在市場經濟中,就應該做忠誠的“守夜人”,要讓市場主體遵守各項規章制度,合法地經營,對違法行為進行製裁。
  但是,這份姍姍來遲的通報,據媒體報道,在蘭州石化方面看來卻有些變味。他們認為,蘭州政府有關方面之所以大張旗鼓地出台這樣的通報,其目的“說白了,蘭州市政府就是想讓蘭州石化儘快搬遷到蘭州新區去,以數百億元的搬遷工程輓救蘭州新區目前日漸式微的發展形態。這是一種事實上的逼宮。”而且,據他們稱,“幾萬人的大企業,不可能不出現一點生產故障或事故,就連我們在廠區推放的一些油桶,現在也遭遇到了環保部門的清查,他們一天能來好幾撥人,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。”如果這些說法屬實的話,政府有關部門發佈的義正辭嚴的通報似乎並不那麼光彩。
  之所以說“不那麼光彩”,那是因為這種行為又不符合政府“守夜人”的另一個職責和角色。因為,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,政府不光要讓市場主體不能隨便逾矩,同時,政府也要規範好自己的手,權力不能隨便越位。蘭州石化是否需要搬遷,有無能力搬遷,這些本是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,政府因為新城區的發展,強迫其搬遷,那就是政府權力的越位,是偏離了“守夜人”的角色。這種角色的偏離,對於政府而言是不被允許的,不管他們是出於使新區繁榮等多好的動機。
  弔詭的是,今天蘭州有關方面嚴厲批評蘭州石化,可能在另外一些地方為民眾所叫好。因為,在一些地方,當地政府有可能是強行在居民較密的地區上馬帶污染的工業項目,或者不顧民眾的反對,對當地工業項目的污染坐視不管。原因僅僅因為,這些項目的上馬或者動工生產能給當地政府帶來高額稅收,而他們就輕易地放棄了自身的監管職責,甚至是站在了民意的對立面。這是政府偏離“守夜人”角色的另一面,個中原因說到底,和蘭州有關方面積極要求蘭州石化搬遷一樣,這些地方政府在市場經濟中有了自身的利益訴求,放棄了中立的立場。而他們之所以能這樣做,就是因為權力沒有被關進籠子里。
  今天,我們要“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”,首先就必須打造一個法治政府和誠信政府,政府要真正充當好守夜人的角色。因此,關於蘭州政府部門和蘭州石化之間的糾葛,必須要回到法治軌道,才能解決好問題。
  (原標題:政府應當好市場“守夜人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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